山东师范大学关于成立学院校友会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5-20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山东师范大学关于成立学院校友会的通知

 

各学院:

为充分整合校友资源,促进我校校友工作发展,助力学校各项事业不断提升,按照《山东师范大学校友会章程》相关规定,学校要求在二级学院成立校友会(以下简称学院校友会),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宗旨

学院校友会在学校党委、行政和校友总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以“凝聚校友、服务校友、服务母校、服务社会”为宗旨,以感情为纽带,以沟通为基础,以合作为前提,以服务为手段,加强校友工作队伍建设,完善校友会体制机制,加大校友资源开发力度,促进学校与校友间的联系,形成学校关心校友,校友心系母校,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,为创建国内一流综合性师范大学的目标奋斗。

二、学校校友总会与学院校友会的关系

山东师范大学校友总会(以下简称“校友总会”)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友工作研究分会的会员单位,负责组织和指导山东师范大学学院校友会的工作。对外合作发展办公室(校友工作办公室)是校友总会的日常办事机构,具体负责联络、协调、指导学院校友会的相关工作。学院校友会应在校友总会的指导下自主开展活动,并认真完成学校及校友总会的有关工作,按时上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

三、学院校友会名称

校友会名称 “山东师范大学+学院+校友会”

四、学院校友会职责

1.积极与校友联络和沟通,在联络感情的基础上,合理开发校友资源,掌握校友在各地的分布情况,建立和完善校友信息库,为校友总会刊物《校友通讯》提供素材;

2.做好校友服务工作及校友返校接待工作,为校友提供全方位服务;

3.促进校友企业与学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与交流;

4.邀请优秀校友返校做报告、讲座,培养在校师生的校友意识;

5.及时准确地向对外合作发展办公室(校友工作办公室)反馈学院优秀校友的信息动态、返校情况、捐赠信息及校友的建议和要求等;

6.认真落实学院领导走访校友制度,合理利用校友资源,宣传母校,联络感情,为招生就业、学生实践实训工作等提供平台;

7.协助对外合作发展办公室(校友工作办公室),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建立校友工作志愿者队伍,形成全员参与校友工作的格局,提高为校友服务的意识和效能。

五、学院校友会机构及其成员

学院校友会的工作机构是理事会。理事会由理事组成,理事人数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,一般不超过30人。理事会可设置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等职务。理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置名誉会长、顾问、常务副会长等职务。

1.设学院校友会会长1名,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兼任;

2.副会长若干名,由学院领导以及优秀校友等组成;

3.秘书长1名,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或副院长担任;

4.副秘书长若干名;

5.常务理事和理事若干名,由教师代表、优秀校友代表、在校学生组成。

六、学院校友会成立步骤及时间安排

(一)学院成立校友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。

2020年110日前学院校友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向对外合作发展办公室(校友工作办公室)提交成立大会筹备方案同时提交学院校友会理事会推荐人员名单

)对外合作发展办公室(校友工作办公室)学院校友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筹备方案认真研究,形成审批意见,并将意见及时反馈学院校友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。

毕业生离校前,即2020年5月31日前召开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

学院校友会成立大会议程应包含以下内容:

1.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介绍筹备情况;

2.审议并通过学院校友会章程;

3.审议并通过学院校友会理事会成员名单;

4.新任学院校友会会长讲话;

5.校领导致辞

2020年5月31日前提交成立学院校友会相关资料

1.学院校友会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(附件1)

2.学院校友会章程;(模板见附件2

3.学院校友会常务理事分工及职责;(附件3

4.学院校友会成立新闻及图片

七、其他注意事项

1.各学院校友会的成立时间和步骤按上述要求进行。学院党政领导应重视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校友会筹备工作。

2.需提交的纸质材料(加盖公章)交学校对外合作发展办公室(校友工作办公室)(千佛山校区:文化楼220;长清湖校区:文昌楼424),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到xiaoyouban@sdnu.edu.cn邮箱。

联系人:石晓雪  86182880

3.本通知由学校对外合作发展办公室(校友工作办公室)负责解释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对外合作发展办公室(校友工作办公室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122